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关于丰面桥工区安置房闲置资产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1:07:37 来源: 浏览次数:
受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委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对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关于丰面桥工区安置房闲置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广泛征集意向供应方,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JSSHBSLC202435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关于丰面桥工区安置房闲置资产招租项目
三、公告期限: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日止。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上杭县临城镇寨上路89-1号白砂林场丰面桥管护站
2、项目交易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 金:(元/㎡月) | 租赁期限 | 竞价保证金(元) | 租赁用途 |
1 | 上杭县临城镇寨上路89-1号白砂林场丰面桥管护站丰面桥工区安置房D101 | 69.5 | 4.4 | 3年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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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杭县临城镇寨上路89-1号白砂林场丰面桥管护站丰面桥工区安置房D102 | 69.5 | 4.4 | 3年 | 1500 | |
3 | 上杭县临城镇寨上路89-1号白砂林场丰面桥管护站丰面桥工区安置房B301 | 69.5 | 4.4 | 3年 | 1500 | |
4 | 上杭县临城镇寨上路89-1号白砂林场丰面桥管护站丰面桥工区安置房B302 | 69.5 | 4.4 | 3年 | 1500 | |
5 | 上杭县临城镇寨上路89-1号白砂林场丰面桥管护站丰面桥工区安置房B401 | 69.5 | 4.4 | 3年 | 1500 | |
6 | 上杭县临城镇寨上路89-1号白砂林场丰面桥管护站丰面桥工区安置房B402 | 69.5 | 4.4 | 3年 | 1500 |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挂牌起竞价格:交易底价为4.4元/㎡月,增价幅度为 1元/㎡月
五、竞买规则:
1、竞买方式:一次性报价竞价方式(明标暗投);
2、竞价时间:2024年8月2日10:00-10:30;
3、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一次报价,报价不高于项目起竞价(含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时间显示先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4、竞价平台:
http://lycq.hxee.com.cn/user/login.shtml;
六、报名事项:
1、资格条件:
①单位身份的为在上杭县范围内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身份的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
②意向供应报名、资金往来、竞价、签订合同等过程中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
2、咨询及报名:本公告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7:00前,可到上述转让项目详细情况,欢迎意向供应方来人来电咨询或登入闽西林权流转运营中心网站:http://www.mxlqlz.com/查询。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见材料清单及附件
3、竞价保证金:
⑴意向供应方应于2024年8月1日17:00前(到账为准)将标的交易保证金壹仟伍佰元缴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
账号:9070630010010000215118
开户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②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标的保证金,(如:FJSSHBSLC202435项目第x标交易保证金)
②交易成交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林场签订租赁合同,中标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划转至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银行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此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③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④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以上租赁标的使用年限50年,现已使用10年,无相关产权登记证。
七.其它事项:
本项目标的的情况介绍均由林场提供,仅供竞租人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竞租人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采购方了解信息。一旦参与交易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竞租人承担。
1、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因经营所需的各类营业资质,应接受租赁标的的现状,不得以该现状影响其办理工商、消防、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手续,要求解除变更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租方和场地经营者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保证安全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
3、承租方须保证现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的,不得改变现有结构、房型和功能,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统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经营内容合法,不属于国家禁止性或限制性的经营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含油污、噪声污染等影响的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准);不得做出对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不得使用液化气等明火用具。
6、合同期满时,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自行投入的固定设备等资产(指不可移动的资产),应按合同移交给出租方。
7、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费用自理,出租方概不负责。
8、竞租前,出租方将组织竞租人集中统一察看标的现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到场察看的视为自动放弃。
9、承租方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0、承租方需在每年合同签订日期前一次性付清整年的租金;在签定本合同时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租赁期满后退回(不计息);承租方应如期缴交租金,逾期二十天以上,林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如承租方确实需将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的,须先经林场同意。
12、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规定,确需收回房间时,林场须提前通知承租方。合同期内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联系方式: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17705958687/185586162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19层、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2-16楼
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
联系人:赖女士联系电话:0597-3821597
联系地址:福建省上杭县白砂镇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