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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三通路1号中亭街改造嘉惠苑连体部分71店面出租

发布时间:2023-11-14 11:41:31 来源: 浏览次数: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方,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简况

1、租赁标的: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三通路1号中亭街改造嘉惠苑连体部分71店面,建筑面积为56.96 平方米,产权明晰。租赁标的租期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现处于事实对外租赁状态。

2、租赁目的及用途:商业(办公),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3租金挂牌价:0.3845万元/月,挂牌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4、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租赁期间前三年内租金保持固定不变,自第四年至租期结束,租金每年递增3 %。

5、免租期:无免租金装修期。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结算,承租方应当于每个起租年的15日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将当年租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6 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8、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优先权情况:租赁标的租期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现处于事实对外租赁状态。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10、(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移交,竞租人应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我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三、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六、竞租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7时。

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租赁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租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2.5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七、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八、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2月4日。

九、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T00024899
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三通路1号中亭街改造嘉惠苑连体部分71店面出租
挂牌价 0.3845万元
保证金 2.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3/12/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