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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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盖山镇葫芦阵村216号厂房整体出租

发布时间:2024-09-13 08:41: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仓山区盖山镇葫芦阵村216号厂房,整体出租。该厂房拥有4座主体建筑,其中1#楼为办公楼,2#楼为工业厂房,3#楼为工业厂房,4#楼为集体宿舍。租赁标的建筑面积10143.24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788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3395.7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3395.7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2563.84平方米。

1.2.租赁用途:1#楼限办公使用,2#、3#楼限仓储使用,4#楼限集体宿舍使用。

1.3.挂牌价:259093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整体出租月租金底价(含税)。

1.4.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装修免租期:自交付之日起1个月。

1.5.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签订《厂区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方支付。

1.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每月30日前支付下月租金。

1.7.标的现状:租赁标的现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租期至2024年10月31日,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厂区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厂区租赁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的企事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有医社保缴纳记录,并提供2023年度年不少于100万元的纳税证明。

2.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2.3.承租方(国有控股企业除外)的法定代表人对《厂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金、违约金等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资产不少于1000万的资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未经抵押担保的实物资产评估报告等)。

2.4.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5.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厂区整体出租,不作分割。

3.2.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60万元,如由承租方原因导致违约的,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由出租方收缴。

3.3.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行及时对承租厂区的围墙、房屋及所附设施设备进行常规修缮或维护并负责施工安全,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未尽修缮和维护义务,出租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缮和维护,承租方不得阻挠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4.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强制搬离等,本合同解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按时移交租赁厂区。厂区安置、装修、搬迁等相关补偿、赔偿权益均归出租方所有, 搬迁奖励或费用按租赁厂区所属地的政策,明确规定为承租方所有的,由承租方取得,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归出租方所有。

3.5.承租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照章纳税;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城管、卫生、环保、计生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在所承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形,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纠纷,由承租方自行与第三方解决处理并 承担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6.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后,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装修有关的附属物设施等都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要求拆除的除外),承租方不得对此要求出租方给予补偿,可移动搬迁的机械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

3.7.房产只限承租方使用,严禁转租、转借,出租方有权检查出租状况,一经发现,存在转租、转借现象,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8.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外观,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个月的3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下一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3.9.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租赁厂区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维修费等因承租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持租赁厂区作为经营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环卫、设备维修更新以及广告等费用。

3.10.由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华源运动服装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厂区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及开具发票。

3.11.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厂区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6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特别提示:竞租人办理竞价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在备注或附言栏内填写汇款识别码(汇款识别码为竞租人完成第四产权报名工作后自动生成,竞租人在汇款时务必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竞租人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七、公告期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T00028828
名称 福州仓山区盖山镇葫芦阵村216号厂房整体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4/9/13
挂牌结束日期 2024/10/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