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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旗山两校区共110处公共教学楼公共卫生设备安置场地整体招租

发布时间:2021-07-21 11:20:17 来源: 浏览次数: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旗山两校区共110处公共教学楼公共卫生设备安置场地整体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管理费)挂牌价为人民币252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管理费)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管理费)每半年缴交一次(先缴后用)。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3年管理费总金额的10%。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场地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和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内,具体位置见下表。产权证尚未办理,每处使用面积约0.3平方米,每处场地安置1台公共卫生设备。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注: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仓旗两校区公共教学楼公共卫生设备点位情况表

序号

校区

位置

数量

1

仓山校区

外语楼

6

2

文科楼

10

3

田家炳楼

4

4

综合楼

4

5

物理教室

1

6

旗山校区

知明楼

13

7

笃行楼

20

8

立诚楼

16

9

致广楼

16

10

人文楼

20

合计

110

三、租赁用途:安置公共卫生设备,免费提供消毒洗手液,智能售卖卫生巾、湿巾、手帕纸。所提供设备、产品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在公共教学楼卫生间安置110个公共卫生设备,设备为壁挂式且自带电源。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所提供的公共卫生设备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设备及安装费、运营维护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自觉维护好场地的卫生。

3、承租方对安置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4、承租方不得改变安置场地结构、线路、摆设等,如需改造应将方案报管理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无条件接受管理方的管理和监督,合同期内因设备故障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管理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满,公共卫生设备由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撤离,安置场地恢复原状。

7、租赁标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8、《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及《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违约处罚条例》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如有修改或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则以新的相关制度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1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T00017442
名称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旗山两校区共110处公共教学楼公共卫生设备安置场地整体招租
挂牌价 2.52万元
保证金 1.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1/7/21
挂牌结束日期 2021/8/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