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湖前路丰海花园11套房产及福清城隍巷1号1套房产分别转让
发布时间:2024-03-01 16:11:33 来源: 浏览次数: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产权证 | 建筑面积(㎡) | 附属间建筑面积(㎡) | 合计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证 | 使用权面积(㎡)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1#楼401单元及1层16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2560号 | 129.13 | 12.07 | 141.2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7号 | 44.6 | 294.66 | 30 |
2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1#楼601单元及1层27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3046号 | 129.13 | 19.2 | 148.33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4号 | 46.9 | 280.23 | 30 |
3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101(1A)单元及1层25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3016号 | 124.44 | 18.63 | 143.07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6号 | 45.2 | 263.5 | 30 |
4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103(1C)单元及1层21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2564号 | 108.29 | 9.16 | 117.45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5号 | 37.1 | 213.33 | 25 |
5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104(1D)单元及1层22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2562号 | 57.31 | 8.4 | 65.71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3号 | 20.8 | 119.94 | 15 |
6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105(1E)单元及1层30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2860号 | 109.85 | 11.04 | 120.89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2号 | 38.2 | 222.66 | 25 |
7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204(2D)单元及1层23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3073号 | 57.31 | 10.6 | 67.91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1号 | 21.5 | 125.84 | 15 |
8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503(5C)单元及1层02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3339号 | 108.29 | 8.01 | 116.3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70号 | 36.8 | 229.08 | 25 |
9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504(5D)单元及1层26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2561号 | 57.31 | 13.3 | 70.61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69号 | 22.3 | 134.32 | 15 |
10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602(6B)单元及1层16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3340号 | 94.21 | 8.17 | 102.38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68号 | 32.4 | 197.57 | 20 |
11 | 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4#楼604(6D)单元及1层28附属间 | 榕房权证R字第1152852号 | 57.31 | 9.48 | 66.79 | 榕鼓国用(2012)第00241504367号 | 21.1 | 124.72 | 15 |
12 | 福清市融城镇城隍巷1号楼8O1单元4号楼56号附属间 | 融房权证R字第1400059号 | 95.73 | 3.06 | 98.79 | 融玉屏国用(2014)B0016号 | 15.8 | 35.2 | 5 |
标的简况:
以上标的按现状分别转让。
标的1-11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湖前路80号丰海花园,建于2004年,钢混结构,未加装电梯,证载权利性质:出让。
标的12位于福清市融城镇城隍巷1号楼801单元4号楼56号附属间,建成于1992年,钢混结构,证载权利性质:出让。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应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标的以现状转让,上述基本情况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参数及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相关标的情况参数与实际有误,转让价格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在办理权证变更后的面积与原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面积有出入,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2、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交易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4、转受让双方应在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后的5个工作日内,共同到相关房产证登记机构开始办理房产证变更过户手续。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交割通知书》后通知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文件给受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关于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去相关部门办理即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前划转交易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转让方划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5、本项目接受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转让标的1-11适用兴业银行商业按揭贷款及建设银行和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可由竞买方自行选择并自行向相关银行和机构办理相应贷款手续,转让标的12仅适用于兴业银行商业按揭贷款方式,详细内容见《竞价须知》。
五、公告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六、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八、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