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7日 星期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产权交易 / 实物资产 / 挂牌披露

板式喂料机、石膏破碎机、智能型单螺杆空压机等机器设备及存货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2021-06-08 10:58:46 来源: 浏览次数: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板式喂料机、石膏破碎机、智能型单螺杆空压机等机器设备及存货(整体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72.78万元。

三、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机器设备,资产主要为板式喂料机、石膏破碎机、智能型单螺杆空压机等机器设备及存货见“附件清单”(“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实物交付的依据,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转让标的存放于永安市安砂镇水东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附件清单中机器设备第1至11项设备主体外观较旧,其中第1项仅剩减速器,第2项仅剩转子组和传动装置,第3项、第6项、第7项设备现场未见实物,第11-1项有两台设备的机头缺失,第12至20项设备已损坏、闲置时间较久、锈蚀、故障高,已无使用价值,第21至29项设备现场未见实物。存货第1至12项闲置时间较久,现场查勘该批存货受气温、灰尘、湿度等外界因素影响,第13至18项存货已锈蚀、损坏、无法使用。

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看样现场确认书(一式两份)。竞买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现场看样时,若看样人无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书》,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设备转让合同书》签订后,在转让方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割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并在移交当日签署《移交确认书》。

(3)受让方应在对转让标的接管后的1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受让方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证拆卸和施工等安全,特别是转让标的含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受让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承诺保障拆卸和施工等安全。转让标的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在涉及如需对转让方建筑物有破坏性措施才能移走转让标的的,要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并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

(4)受让方因作业需要,需将施工设备运到转让方厂区时,应向转让方办妥登记手续。受让的转让标的出厂时,应接受转让方检查并按转让方相关规定办理好出厂手续。受让方在拆移标的物过程中若不遵守转让方的规定,擅自将不属于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转让方资产拆除、运走,应承担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5)本次转让范围内的资产,受让方必须按期无条件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否则,转让方有权雇第三方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期间所有转移费用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书》为准。

六、风险提示

(1)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根据该项目评估报告披露,部分设备未见实物,部分设备部件缺失,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附件清单”仅做参考,不作为实物交付的依据)。转让方不能保证处置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作出任何保证及现场状况或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6月8日

附件清单:https://www.fjcqjy.com/UploadFiles/file/2021-06/08/6653922994732957118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