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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16:32:32 来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泉州市永春县。

2.3工程建设规模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本项目预算价:746万元。本项目招标采取费率招标,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情况进行下浮率报价,本项目下浮率区间为3%(含)-10%(不含),报价不在下浮率区间范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4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泉港区宿办楼、临时来队和专业用房等3栋营房,永春县1栋专业用房,共计4栋营房的防辐射改造,包括设计、材料及施工,外立面、屋面恢复、外墙保温,绿化,场地清理及相关配套整治。

2.6质量等级: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要求为: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文件。

2.9质量要求:设计施工执行军队微波辐射防护技术改造工程有关建设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需达到国家和军队验收规范及微波辐射防护改造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改造楼房在门窗紧闭条件下,微波辐射平均值小于国军标规定的限值7.5V/m。工程整体屏蔽S>92%。

2.10材料要求:未通过国家科技部或军委后勤保障部科技分管部门成果鉴定的技术,不得应用于该项目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年度报告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3.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 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不低于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之日)的社保证明

3.5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单位派出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各1名提供到位承诺,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7日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核;安全员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证书。

3.8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违约问题,承建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未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无串通、伙同其他企业进行围标、串标情况,未被军队建设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承诺)

3.9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投标人企业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输入企业名称→筛选信用类型“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信用中国”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获得查询结果截图。

3.10 本项目不接受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1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12 投标人需对参加投标的内容保密,对建设单位的有关商业/技术秘密和未公开信息保密(提供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1 月 25 日至2021年 12月 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原因,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4.2 购买标书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6层1608);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汇款底单(标明(招标编号))扫描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7)。

(3)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定代表人

 

开具发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文件价格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12169 00 分;前将密封的文件按下述地址现场递交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参与招投标活动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任何人在场内须做到不随意走动,不聚集,不攀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91-2497363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6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120850821(座机)

电子邮箱:gxzb_zhb@163.com

 

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5867325251501

 

标书款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116050100100049886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GXTC-A1-2148032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附件:
【定】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