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备勤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09:00:31 来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备勤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以 关于下达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2020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应急森〔202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4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
2.2.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27.00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762.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86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65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1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层数8层,建筑高度24米;变配电房一座67.2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3米;考虑到防空地下室战时给排水及场内、周边山体防洪需求,对场内市政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建长度约0.11Km(管径DN1600);环新建备勤房设置6米消防车道,两个消防出入口,南侧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供电电源需从城市电力网引入一回路10KV高压电源,采用YJV22-10KV型电力电缆;一路电源需要经电缆防爆波井引入人防战时区域电源;人防区设置为全埋式乙类常六级人防物资库;考虑平战结合,人防通风管能与平时通风合用的战时接入平时通风管,不能利用平时通风管的,另设人防通风管等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包含:土建、室内电气及照明、给排水、暖通、市政管网雨污接驳、弱电系统、配电房、人防工程、道路交通设施、室外配套设施、景观绿化、绿色建筑设计及海绵城市设计等。本项目须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并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基于Revit软件),满足《福建省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应用指南》的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虚拟仿真漫游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9480191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8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1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完成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完成后15天内整体施工图审查合格。
2.5.2预算编制工期:各专项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
2.5.3施工工期要求: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地下室,8个月内完成主体封顶,1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1)设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材料及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
(4)勘察(若有):符合现行勘察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资格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各方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6日至 2021 年12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进行注册登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5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12 月 29日9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仅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8392315 ,传真:/
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 ,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731173 ,传真: 0591-87731143
联系人: 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保障部后勤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
联系电话:0591-883922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联系电话: 0591-87834621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备勤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终)_已签章.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