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0:59:16 来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闽交审建[2021]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项目规模:互通区主线及匝道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互通主线长0.81公里,匝道总长1.88公里,新建收费站1处。互通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宽9.0米,双向双车道宽16.5米;互通接线接入县道X315(原省道S203),长度约0.19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筑安装费用18980.3013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个月(含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其中: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2.4.1 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项目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 路面、桥梁)、交叉、水保、环保、绿化、景观、交通工程(含保通道路)、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及沿线设施(含管理及服务设施、安全防护、标志标线等)的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批、 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②执行闽交建〔2017〕81号文及闽高总工〔2015〕83 号文,开展交通安全评价。
2.4.2 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②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检测工作;③环水保、景观及保通等工程。
2.4.3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4.4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③符合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①路基、路面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工验收质量综合评分90分以上,竣工验收达到优良等级合格标准;②房建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③机电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低于90分,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竣工验收达到优良。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工程勘察与设计资质不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若需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承担,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jggzyjy.cn/)登陆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6月13日 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电子保函;③纸质银行保函。
6.3 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南环路桃溪458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595-270150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永春县湖滨路37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95-23856758
监督单位: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0595-282088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 128 号屏东写字楼 2 层
2023年 4月10日
招标文件内容(盖章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