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新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6:10:51 来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泰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新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泰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新建) 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函[2023]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泰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三明市泰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泰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新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2.4工程概况:泰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新建)包括岸坡整治28.62公里,其中,新建生态护岸 26.24公里、护岸提升2.38公里,生态巡查步道建设4.54公里,新建堰坝4座及堰坝提升2座,新建生态缓冲带12个;水系连通46公里;清淤疏浚16.19公里,河道清障737立方米;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1处;标识措施1项;工程信息化1项;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7项。工程估算总投资16944.43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工期:
总工期:540日历天
2.6.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按业主要求,分批陆续提交施工图纸等资料。
2.6.2施工工期: 51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及现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现有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②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17时至2023年5月31日23_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fjgg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3_年6月20日_9_时_00_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fjgg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三明市泰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1875984194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王女士、陈女士
电 话:0591-87537741_
传 真:0591-87560944
监督单位:泰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8-7832128
泰宁县水系连通总承包(5.23改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