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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3-29 18:33:10 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浏览次数: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2021327日发布,20214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https://zfxxgk.ndrc.gov.cn/upload/images/20227/20227169322153.pdf